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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維靜 2010年4月4日 我學法時間不長,邪惡的迫害就開始了,邪惡讓我簽“不煉功”的字,並讓交出大法書。因法理不清,當時我叫孩子父親簽了字,我交了書。現在我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大法造成損失,對眾生起到了間接的迫害作用。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多救眾生,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9/2212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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