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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亨貴 2010年3月28日 被鄉政府、派出所、610非法綁架兩次。2002年4月份,在家中被綁架到洗腦班一個月左右,敲詐勒索一萬元才回家。2004年,在外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在派出所非法關了一天一夜,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在非法關押期間,在邪惡的高壓下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配合邪惡簽字、按手印等。聲明:我所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0/221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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