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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黎明 2010年4月5日 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出去煉功,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26天。後在邪惡分局,被逼迫寫“保證不煉了”,當時由於學法不深,認識不到,配合了邪惡。現在認識到這是違背大法的行為。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定的信師、信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0/2212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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