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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付桂蘭

    我是哈爾濱大法弟子。我於99年7月28日向南崗區公安分局,8月份向奮鬥街道辦事處、動力區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寫的“不參與法輪功的組織活動,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及2000年8月15日向南崗公安分局寫的“不串連,不集聚,不公開集體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是我迫於壓力說了違心話。沒有做到“真”。更是我法學的不好,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致。我錯誤的為了符合常人狀態說自己99年10月31日在“天安門金水橋上打坐煉功,給國家的安定造成一定影響”這是給自己已經證悟到的抹黑,對不起恩師,對不起自己。我嚴正聲明以上所說一切書面材料統統作廢,修煉沒有錯、上訪沒有錯,上訪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我不能放棄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打坐煉功是因為找不到信訪局(國家信訪局的牌子已摘掉)已無處可訪。只好採取此種方式表明自己修煉的決心,也沒有錯。

    今後我要加倍珍惜這萬劫不遇的正法修煉機緣:堅修大法緊隨師,用自己的生命衛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28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7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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