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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貴雲 2010年1月4日 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迫害、拘留15天,又被非法進洗腦班。回家後,610要我和愛人去見面,要我寫名字、出身年月,我當時叫我愛人寫了名字給它。它把名字拿去攻擊大法,攻擊師父,通告我。現在鄭重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21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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