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鐘麗娟 2010年4月6日 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做了有損大法的事。在邪惡對我非法吊銬時,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聲明:我做的對不起大法的事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2138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