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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淑蓮 2010年4月8日

    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早,我去兒媳家串門,正趕上當地派出所的惡警非法抄兒媳家。因我兜裡有幾張光盤,它們就把我也弄到派出所,又非法抄了我的家。因怕心,說了對不起大法的話。它們拽著我的手在筆錄上按了手印。回來後聽說派出所跟家人要了一萬元錢。讓我兒子在它們弄的“保證”上簽了字。五、六天後,我又去了派出所按了手印。給大法抹黑。完全配合了邪惡。還把責任推到了在難中的同修身上。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3/22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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