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阿明 2010年4月11日

    我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配合派出所在一張表格上簽了名、按了手印,在家人說自己沒煉功的情況下,也被迫違心的承認“沒煉功”。事後我痛悔萬分,通過學法向內找,找到了自己的人心與執著,如:依賴心、顯示心、爭鬥心、怕心及對家人情的執著。嚴正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的簽名作廢。我要多學法、學好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6/22162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