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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喬長山 2010年4月12日 我一九九七年有幸得法,由於自己光煉功,沒有怎麼學法,對法理不清。在九九年7.20邪黨全面造謠、誣陷法輪大法時,自己怕心較重。2001年正月初二,區派出所到我家時,我違心的寫了“不進京、不煉功的保證“,還摁了指印,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7/2216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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