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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習仁 2010年4月10日 本人於1997年10月開始修煉大法。2002年8月28日被非法逮捕,於2005年8月28日出獄。在出獄的前三個月,市610一夥敗類對我進行了接二連三的精神折磨,我對它們承諾“不再參與講真相的活動”。出獄後,戶籍又找我談話,並要我在談話記錄上簽字,記錄上有“不煉法輪功”的字樣,我簽了名。在此鄭重聲明:在流氓邪黨迫害下的所有承諾和簽字一律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8/221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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