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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永謙 2010年4月13日

    在1999年7月20日被邪黨迫害時,我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有私心、怕心,違心的寫了“不煉了”的文字。後來又因怕被邪惡迫害,我把自己精心做的師父法像的像框拆散了,把師父的部份經文放在了不安全的地方,致使經文被燒燬。我認識到這是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表現,我錯了。嚴正聲明:以上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一定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的信師信法,加倍彌補過失,不斷精進實修,努力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9/22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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