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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萬生 2010年4月15日 我1997年年末得法。1999年7.20後,因妥協,被家人把書交給了派出所。2000年,被非法抓進看守所後,因有怕心而寫了所謂的“決裂書”,出來後又寫過一些所謂的認識材料。嚴正聲明:曾向邪惡妥協的言語、文字、簽名等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0/2218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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