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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鳳艷 二零零零年四月,邪黨派出所惡警找到我,並問我“學法、煉功”的事。我當時沒有了正念,配合了邪惡,違心的說了和做了作為一個修煉人不該說的話和不該做的事,我已追悔不已。現特此聲明:所說、所寫的“不學法、不煉功”等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師父的一個合格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0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1/22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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