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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蔣新愛 2010年3月19日 在2001年,惡警上門把我非法綁架到當地看守所,並非法送進邪惡的勞教所兩年。由於我情不斷,法理不清,違心的寫下了有損師尊和大法的惡言。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在此鄭重聲明:我寫的有辱大法和有損師尊的話合部作廢。聽師尊的話,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1/22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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