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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文亮 2010年4月16日

    二零零三年在邪惡的看守所,惡警以大法弟子“破壞社會治安罪”之名,拘留我十二天後釋放。我在此嚴正聲明:大法弟子從來未破壞過社會治安,宣佈當時出獄前的“簽字”作廢。我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跟隨師父,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2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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