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文亮 2010年4月16日 二零零三年在邪惡的看守所,惡警以大法弟子“破壞社會治安罪”之名,拘留我十二天後釋放。我在此嚴正聲明:大法弟子從來未破壞過社會治安,宣佈當時出獄前的“簽字”作廢。我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跟隨師父,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2/22183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