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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華 2010年4月18日

    奧運前,由於學法不精,有漏,我被邪惡非法抄家綁架,在拘留所關押十八天,又送洗腦班十五天。當地警察把我從“610”接回當地派出所,所長說:“別看你回來了,不寫『保證』是絕對不能回家的,我能四次送你去勞教所,也能再送一次,『保證』也不是『五書』,有甚麼了不得的。”當時我的怕心就上來了,就寫了“不進京、不進省、不發傳單”這樣的保證,配合了邪惡,給大法抹了黑。嚴正聲明:以上給邪惡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加倍努力,精進實修,彌補過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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