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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鳳英 2010年4月15日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在邪惡的逼迫下,正念不強,曾違心的寫過“從今以後不提、不念、不學、不煉”的文字東西,還在污蔑大法的橫幅上簽過字。嚴正聲明:以上違背大法的行為徹底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心不動,信師信法,緊隨師父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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