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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傳珍 2010年4月10日 7.20後,由於怕心,我放棄了修煉八個月。在這期間,警察找我,讓交書,我說老伴給扔了。警察又拿來一張紙讓我簽字,由於是晚上,我沒看清是甚麼就簽了字,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嚴正聲明:我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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