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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志華 2010年4月20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大法的。得法前身體多病,修煉後病全好了,是師父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零四年舊曆二月十九廟會期間,我和兩名同修去貼大法標語,被誣告,被惡警非法抄家、綁架。因自己學法不深,怕吃苦、放不下個人利益、又執著親情,向邪惡妥協,寫了“不煉了”的話。真是對不起慈悲苦度我的恩師。今天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5/22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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