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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正珍 2010年2月22日

    我在一九九八年有幸得法,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許多疾病不翼而飛,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深感大法的超常與神奇。2000年7月16日,我到北京證實法,當天被便衣警察非法綁架,被劫持回當地拘留所。由於學法不深和有各種執著,我一時糊塗,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及所說、所做的對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6/22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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