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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琳 2010年4月23日 本人於2006年辦理調動手續時,調出方居委會在相關表格上寫了“該同志未參加六四、法輪功組織”(中共邪黨要求戶口調動者由居委會出具鑑定,凡參與過六四及修煉法輪大法的人,均不允許進行戶口調動),我當時未當面予以否決,而是默認了。現嚴正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8/2223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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