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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袁秀英

    我叫袁秀英,女,48歲。從99年的4.25以後,因自己幾次去北京護法、正法,卻被邪惡騙上了警車,帶到過中南海派出所、天安門派出所、西城區派出所、拘留所後又被當地公安局、單位,一次次的審問後讓我愛人接回。因當時在單位的多次威逼下,要讓我寫一系列不合情理的“保證”,否則責任自負。當時我雖然是主要以洪法的形式寫了一份從我學法煉功後的一些受益感想及體會,可那也不是我自己情願在那種環境下寫的。可前幾天單位領導突然和我愛人說起法輪功的事時,他說:“是我們單位替你愛人向上級已寫了不煉功的保證,要不這些日子她也得去洗腦班,是因這些日子上邊抓得很緊。”這才得知此消息,現在我要鄭重地聲明:無論是我自己以前或單位現在替我寫了甚麼東西,一切全部作廢。

    我一定要作師父的好弟子,在偉大的正法過程中發揮師父賦予我的粒子的作用,助師世間行,做一個真正的護法神,緊隨師父把家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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