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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凡玉珍 2010年3月21日 新年過後,我和老伴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當我們照完像走出派出所大門後,警察又把我們叫回去,因我不識字,就叫我老伴簽了我的名字,又叫我按了手印。我以為是為了身份證的事,回家後才知道是“不煉功”的保證。過後我一直很後悔,特此嚴正聲明:該“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9/222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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