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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時淑芳 99年7月20日去省政府證實大法,被邪惡警察抓住後,因為學法不深,在單位給我辦洗腦班期間,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就寫了保證書和悔過書。後來通過進一步學法,悟到自己這些做法完全是錯誤的。是對師父的背叛,對大法的侮辱。因為對法學得不透一念之差鑄成大錯而後悔莫及!我鄭重聲明:以前寫過的保證、悔過和所有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用實際行動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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