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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雲 2010年4月24日 在 2010年的3月22日,惡警把我綁架到區國保大隊迫害,強行拿著我的手,把手印摁在寫好“不煉”的紙上。在此本人嚴正聲明:一切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9/222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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