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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雅琴 我自98年8月份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受益無窮,知道大法叫我做最高境界的好人。在99年7月大法受到迫害時,我於99年10月14日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回來後單位領導和派出所的民警逼我寫保證,我不寫他們就讓我家的孩子代寫的。我想他們這樣做也是不對的。特此聲明:孩子代我寫的保證作廢。我要堅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用正念清除邪惡,堅修大法緊隨師。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5/24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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