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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芬 2010年4月26日 我是九七年得法修煉的。在零四年,因顯示心和對情的執著,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於二零零四年五月被非法抓,送到當地派出所,後被非法關到勞教所, 7天後我邪悟了,寫了“××書”,自己還配合邪惡給同修洗腦。五十天後我又被送回當地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監獄我配合警察,給同修洗腦。做了助紂為虐的事。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2225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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