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梅 2010年3月30日 我是97年得法的。2002年有人檢舉我撒大法傳單我被法庭判了5年徒刑。在法庭上,邪惡叫簽名、按手印。2007年被釋放,又要我簽名、按手印,都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我很後悔。在此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過錯,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並也藉此機會曝光邪惡,終止迫害。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22257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