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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芬 2010年5月1日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我在趕集發真相資料的時候被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我沒有從根本上否定邪惡的迫害,而是配合了邪惡的問答,使家人給了邪惡一千元錢。我後悔自己平時修的不好,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我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作廢。今後一定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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