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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林 2010年5月1日 二零零零年,我妻子的單位領導來我家,讓我妻子簽字“不學、不煉”了,我妻子沒簽,我替妻子“簽了字”。這些年我一直沒有聲明,現在我認識到我做錯了,特此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過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多救度眾生,叩謝師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4/2228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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