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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美蘭 2010年4月16日 由於忽視學法,正念不足,被邪惡迫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在“問詢筆錄、判決書”等文件上簽了字,做了不該做的事。在此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為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5/222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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