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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瑞香 2010年4月19日 我九四年得法,通過學法、煉功,心臟病不翼而飛,多種小病也沒有了,身心健康。由於學法不深,被迫害時放棄修煉兩年。零九年,派出所警察到我家讓我寫“保證不煉功”,我兒子怕我被抓就替我寫了,當時我沒有阻止。嚴正聲明:兒子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6/2228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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