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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雲霞 2010年5月3日 我一九九七年七、八月份得法的,通過學法、煉功,身心都得到了重生。但在7.20非法鎮壓時,卻違心的寫了“悔過書”。聲明:我寫過的“悔過書”作廢。從新修煉,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8/223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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