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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雲平 2010年4月28日 幾年前,我遭邪惡之徒綁架,被非法判刑關入監獄,近期辦了“保外就醫”手續,在此過程中,需要在當地司法局、派出所辦一些相關手續。當時我認為沒有涉及到法輪功,就在上面簽了字。回家後,經過認真思考,我認識到自己還是承認了邪惡的迫害。因為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被判刑、關押是對我的迫害,我是不承認的,應該無條件釋放。我簽字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是圖安逸的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字一律作廢。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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