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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文 2010年5月5日 在九九年“七二零”高壓下,由於自己沒有文化,學法不深,違心的交了《轉法輪》大法書,在給師父上香點蠟時,不小心將師父法像燒燬,我心中一直很後悔,愧對大法,愧對師父,特此聲明: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1/2233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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