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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成麗 2010年5月9日 一九九九年,我去北京上訪被抓,被送當地看守所拘留15天。當時惡警寫好“保證書”讓我簽字,因法理不清,我就簽了。還有一次,我因做真相資料被惡人誣告,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十幾天,兒子花了上萬元,惡警還逼著我在惡警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不簽仍不放人。家人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也逼著我簽字,在情的帶動下,我又簽了字。嚴正聲明:我給邪惡簽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5/2236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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