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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彩光 2010年5月6日 99年7.20迫害開始的時候,由於怕心把《轉法輪》等大法資料交給了縣公安局。2000年,縣公安局指使單位讓我寫了“保證書”。2001年又在一張表上劃了“ˇ”,配合了邪惡。09年,在一次講真相中,那人問我“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不是”,不敢承認自己修大法,真是愧對師父對我的慈悲救度。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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