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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秀蓮 2010年5月7日 九九年7.20後的一天,因在外煉功被警察綁架,居委會主任替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怕心很重,就默認了。過了些日子,被派出所叫去寫了“不上訪的保證”。不但沒證實法,還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我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父,深感痛心。嚴正聲明:以上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6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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