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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靜 2010年5月8日 2005年8月,邪黨公安非法把我帶走,並非法搜查、搶走了大法書籍和資料,我被非法判了兩年勞教,監外執行。家人因害怕,把沒有被惡警搜走的大法書也丟掉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邪惡的壓力下,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情,在此嚴正聲明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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