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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靜 2010年5月11 我於2003年在監獄邪悟,並在之後一段時間內協助邪黨的洗腦工作。出獄後由獄警押送回原戶口所在地時,在當地派出所的強制下再次寫了“保證書”。在此鄭重聲明:我所寫的“××書、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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