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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敏 2010年5月12日 99年7.20期間,街道片警多次來我家,讓我在“不煉功”保證書上簽字。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法理不清,我就簽了,給自己留下了污點。現在我深為當時的錯誤行為悔恨,感到愧對師父和大法。嚴正聲明:我以前對師尊、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通過學法,我感覺自己離不開大法,我要重新走入大法修煉,彌補過錯,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6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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