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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光瓊 2010年5月14日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7.20邪黨全面非法鎮壓大法和大法弟子時,因為怕心,警察來非法搜書時,我交了兩本大書書和一套煉功帶。後來又燒掉師父講法和煉功帶各兩套。其間,女兒又把家中的七本大法書搜去燒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前在高壓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9/223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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