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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蘭芹 2010年5月10日 2008年,縣國保大隊及鄉派出所一幫惡警突然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非法抄家,搶走師父經文及大法資料,我勸他們要善待大法有好報,惡警吼叫著說:“你別來這一套,你還煉不煉功了?”我說:“煉。”他們就把我的老伴非法抓走,我的家人及兒子跟我吵鬧到晚上10點多鐘。第二天我兒子到公安局去要人,惡警要2萬元錢,並讓我寫“保證書”才能放人。由於有對老伴親情的執著和怕心,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並且被惡警敲詐勒索1萬元錢。通過學法,我認識到由於自己的執著心重,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嚴正聲明:我在怕心的驅使下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要重新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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