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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旭芳 2010年5月15日 五月十二日,我被惡警非法劫持到派出所迫害,在邪惡人員的高壓威逼下,我沒守住心性,違心的說了一些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話,說了“不煉功”等,給大法抹了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自己深感痛悔,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發願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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