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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田金娥 2010年5月1日 2009年5月,我因講真相被人舉報,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因怕心和想快出去的心作怪,我在兒子代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並且被邪惡勒索了4萬元。回想起這些,我非常後悔。嚴正聲明:在看守所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我決心學好法,修好自己,堅定正念,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38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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