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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楚彤 我是1996年得法的,在2000年至2001年間因為證實大法,被關進看守所、勞教所。由於正念不強,產生怕心,我寫了“悔過書”,還去給其他同修洗腦。至今我都非常後悔、慚愧。這幾年,我根本不精進,如果不是同修的大力幫助,我真的會在這一宏大歷史時刻被淘汰。現在,我明白自己錯了,嚴正聲明:過去在勞教所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會盡力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失,洗刷污點,聽師父的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1/224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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