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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哲 2010年5月16日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九九年7.20後,自己由於怕心,曾交過幾本大法書和資料,並給單位公安處寫過“不上訪、不進京、不出外煉功的保證”。二零零零年十月,給派出所送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留後轉看守所,在被迫害期間,向邪惡提供在我家集會、出外貼真相的十幾名同修的名字和三名給我印材料的常人。在看守所和拘留所分別留下了相片、指紋等一些材料。後來親戚給我辦了“保外”,替我寫了保外所需的材料。二零零二年六月,在洗腦班受到精神迫害,給邪惡寫過“三書”,並被欺騙邪悟,出賣二名同修,並交出了許多大法書和音像製品、師父法像等,並在洗腦班上做過不好的言行、照相及按手印、指紋等。在二零零三年元旦期間, 610曾組織過一次座談會讓我參加,也照了相等。二零零四年一月,在商城講真相時,又被非法拘留迫害一個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奧運前期,在商城被保安構陷,受到二年非法勞教的迫害。在勞教所期間,給邪惡留下了指紋、手印和照片等,及在勞教所寫過“不煉功的保證”。在x勞教所的半年裡,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被強制抄寫了“三書”,在“決裂宣誓欄”簽名,以及作所謂學習筆記、討論發言以及解教宣誓感言等,還留下了影像、手印、指紋及有關材料。在二零零二年七、八月份,還向街道交過大法書和資料。在此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4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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