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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鳳梅 2010年5月17日 我是98年得法的。可是學法少,沒有實實在在的修。2007年,在女兒家,由於我的失誤,沒有保護好大法書,被邪惡鑽了空子,把大法書給抄走了。女兒說是被派出所警察抄走的,女兒給了它們三百元錢,它們就走了。過後,因怕心,沒有及時把大法書找回來。在女兒面前說過“不煉了”。2009年,邪惡迫害我,當時它代寫了“三書、五書”等,我沒有立即制止,讓邪惡鑽了空子。對不起慈悲救度的師尊,也愧對同修。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4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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