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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蓮 2010年5月19日 我是在2010年3月被當地公安國保大隊的邪惡警察非法抄家,非法抄走真相資料、大法書,我被非法綁架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一個月。一個月後出來時,因怕心,在邪惡“釋放證”上簽了字。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尊敬慈悲的師父。嚴正聲明:我向邪惡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堅定的信師信法,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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