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範 2010年5月21日 我是在 2010年4月27日去法院發正念時,被綁架到派出所。晚上家屬去要人,它們讓寫個“保證”,家屬寫完叫我簽字,在壓力面前,我沒有了正念,給自己留下終身的遺憾、污點。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寫的“保證”和簽的字一律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28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